• <rp id="0su05"></rp><rp id="0su05"></rp><cite id="0su05"></cite>

    <cite id="0su05"><form id="0su05"></form></cite>

        黃淑和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

        瀏覽量:2154 作者: 來源:國資委網站 時間:2012-10-16 【字號:

        對標世界一流 強化法律管理
        全面落實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

        ――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副書記 黃淑和
        2012年9月27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是在中央企業積極培育世界一流企業,全面開展管理提升活動背景下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啟動實施情況,分析當前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明確今后一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和任務要求。國務院國資委對這次會議高度重視,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王勇同志專門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不斷強化法律管理,深化完善法制工作,為實現“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改革發展中心任務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希望大家認真學習領會,深入貫徹落實。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中央企業落實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取得積極進展

          去年太原會議以來,中央企業緊緊圍繞新三年目標,按照“完善提高”的總體要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大推動力度,企業法制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落實新三年目標開局良好。

          據統計,在新三年目標實施的第一年,117戶中央企業全部完成啟動工作,其中115戶企業專門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94戶企業成立了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整個啟動工作有以下三個顯著特點:(1)領導高度重視。許多中央企業將新三年目標作為提升法制工作、助力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主要負責同志親自研究制定實施方案,親自擔任領導小組組長,親自參加會議進行動員部署。中航工業主要負責人要求各子企業將實施新三年目標作為“一把手”工程,為目標實現提供人力、物力和經費支持。中國石化負責同志立足高起點,提出“時間有所超前、指標有所超額、總體有所超越”的更高要求。(2)方案科學具體。大多數中央企業緊密結合實際,分解細化指標要求,合理設置時間節點,切實增強實施方案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南方航空、中糧集團等企業實行集團和子企業雙推進,確保目標、措施、進度、人員和考核“五落實”。南方電網、中國國電、中國電建“因企施策”、分類指導,對不同子企業區別設計實施重點和時間進度。(3)措施務實有力。超過三分之一的中央企業已將新三年目標落實情況納入集團對子企業的考核體系。50戶中央企業明確建立了新三年目標內部通報制度,每年對重要子企業完成目標情況在集團內部進行通報。64戶中央企業建立了問責制度,認真落實責任追究。中交集團明確提出三年內推動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均實現100%。中國鐵建、中國中鐵、三峽集團等企業明確要求尚未取得法律顧問執業資格的法律人員100%參加考試。航天科技、外運長航通過設立崗位津貼、開展等級資格評審、明確持證上崗硬性要求等措施,進一步強化落實新三年目標的激勵約束。

          (二)法制工作“完善提高”的各項任務扎實推進。

          一是全崗位、全流程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不斷健全。中央企業大力推動法律風險防范“進崗位、到人頭”,法制工作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進一步融合。中國石油編制法律風險崗位防控指引和操作手冊,積極推動建立全員防范法律風險的長效機制。中國移動總部和31家省公司開展法律風險動態管理,通過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全景掃描,深入做好法律風險的識別、分析和控制。中國建筑不斷完善項目法律顧問派駐制度,加強施工項目現場的法律管理和服務,將法律風險防范關口前移到項目一線。許多中央企業適應全業務流程管控需要,積極構建法律風險防范的完整鏈條。中糧集團引入矩陣管理模式,法律風險防范工作全面覆蓋到整個產業鏈各個環節。南方航空針對公司網絡直銷、勞務工管理兩個法律風險高發領域,專門成立法律部門與業務部門的聯合工作組,加強風險評估與管控。中國海運調整優化合同管理流程,在關鍵節點嵌入會簽與審批環節,形成涵蓋合同談判、簽約、履行等全過程的法律審核管理。中國鐵建整理發布涉及187個國家(地區)的12000余部法律法規和國際條約的目錄清單。中國電信、武鋼集團、中國海油、中國有色等一大批企業深入開展“走出去”法律風險防范國別研究,深入探索境外法律風險防范的有效途徑與方式。

          二是法律顧問隊伍建設深入推進。中央企業積極為總法律顧問履職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進總法律顧問履職能力建設。近30戶中央企業明確將總法律顧問制度寫入章程,進一步確立了總法律顧問作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定位。38戶中央企業建立了子企業總法律顧問述職制度,科學規范總法律顧問履職方式。中船重工、中國聯通、中國建材將總法律顧問履職能力培訓定期化、常態化,大力提升總法律顧問專業素質。中央企業法律顧問隊伍進一步發展壯大。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企業全系統法律顧問已接近15000人,比去年同期增長20%。航天科工啟動法律顧問“百人計劃”,由集團公司擇優選拔并授予100人法律顧問聘任資格,統一供下屬單位聘用。中國石化持續推進分層分類法律人才培養工程,提出在系統內著力培育300名專家型法律領軍人才和200名涉外法律人才。南光集團以“南光法律大講堂”為平臺,積極打造學習型法律顧問團隊,加快提高法律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三是法律基礎管理工作逐步夯實。中央企業法制工作規范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許多企業將規章制度管理作為法律部門一項重要職責。中國石油不斷優化制度體系,兩年來共清理規章制度12000多項,制訂修改規章制度近6000項,廢止規章制度近3000項。兵器裝備集團研究制定了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中外合資公司三類公司章程范本,要求子企業統一參照執行。中央企業法律資源集中整合、利用的力度不斷加大。中國鐵物、武鋼集團加強法制工作的上下交流、平行交流、崗位交流,在集團內部實現法律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哈電集團、中國航材建立跨區域、跨領域的法律專家集體會診制度,集中解決重大法律問題。通用技術集團開發綜合管理平臺,集信息交流、案件管理和法律咨詢為一體,全面實現規章制度、合同范本、人員信息和案件管理的信息化。國家電網將法律管理系統和財務、審計等系統對接,以信息技術手段實現不同業務板塊的無縫連接。

          (三)法制工作的支撐服務作用進一步顯現。

          一是重大經營活動依法保障更加有力。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逐步進到改制重組、資本運作、境外投資等重要業務領域,在企業做強做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招商局、中國能建、華僑城集團總法律顧問通過擔任戰略投資委員會成員,及時為企業重大經營活動提供法律支持與服務。中國有色法律部門全面參與在非洲企業的盡職調查、資產重組和公司設立等工作,積極為境外企業發展提供服務。中國大唐、中國電子法律部門與業務部門、中介機構緊密配合,支持公司成功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中國移動圍繞企業全業務競爭戰略,主動研究三網融合涉及的政策法規,及時申請媒體類業務營業資質,促進企業開拓新的盈利空間。許多中央企業還不斷開闊法制工作視野,創新工作模式。華潤集團、東方航空、中國商飛切實加強境內外商標、字號的注冊、許可和保護,大幅提升企業無形資產與品牌價值。外運長航由法律部門牽頭開展全系統集中保險工作,通過引入競爭性談判、優化保險條款等,不僅兩期就節約保費5000萬元,而且使集團整體抗風險能力得到較大提升。

          二是企業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中央企業普遍加強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減損增效成績顯著。中國石油針對美歐、韓國傾銷有關工業原料提起反傾銷申訴,獲初裁成功。中船集團針對大額訂單“交船難”、“應收款延付”等問題,逐一研究風險點,分類提出應對措施,取得較好效果。中煤集團法律部門高度關注未正常履行合同問題,提前介入應收賬款清收工作,避免形成不良資產。中國普天積極指導下屬企業處理股權轉讓糾紛,通過及時收集證據、配合公安機關采取緊急措施,一次性追回拖欠款項1.1億元。南方電網妥善處理10起重大歷史遺留案件,避免和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4.3億元。東方電氣靈活運用國際貿易規則,注意發揮法律顧問和技術專家的合力,有效應對技術合同國際仲裁案件。

          總的來看,過去一年,中央企業緊緊圍繞新三年目標起步開局,突出抓機制完善,抓隊伍建設,抓基礎管理,方向明確,重點突出,成效明顯。當然,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央企業實施新三年目標仍然存在一些明顯不足和薄弱環節。比如,中央企業之間落實新三年目標的工作進展還不平衡,一些企業對新三年目標重要性的認識仍然不到位;一些企業對“三個100%”、“兩個80%”等關鍵指標的推動僅僅滿足于數字的統計,實際效果還不理想;一些企業的實施方案仍不夠具體,缺乏操作性。上述這些問題,說明按期完成新三年目標的任務還很艱巨,需要我們加大力度、抓緊解決。

          二、中央企業進一步加強法制工作需要高度關注的幾個問題

          按照新三年目標的總體要求,今后一個時期,中央企業法制工作要全面對標世界一流,從更高站位、更廣視野、更深層次上,加快完善制度機制,不斷提高能力水平。從當前中央企業面臨的形勢、任務看,在深入落實新三年目標、切實加強企業法制工作的過程中,需要高度關注以下五個問題。

          (一)適應復雜嚴峻的市場競爭環境,更加重視筑牢企業合規經營的底線。

          企業發展,誠信為本。但凡成功的優秀企業,都將依法經營作為企業發展的前提,將行為合規作為企業誠信的底線。今年以來,世界經濟復蘇仍呈乏力態勢,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不斷顯現,企業經濟效益普遍下滑。在這種背景下,一些經濟形勢好的時候被掩蓋、被忽視的潛在風險逐步暴露出來,近期發生的國內外個別大企業因違規經營遭受重大損失的案例,再一次給人們敲響了警鐘。面對錯綜復雜的經濟環境,當前絕大多數中央企業正在按照“穩中求進”的要求,通過調結構、強管理、控成本、保市場等方式,千方百計地化解經營困難。但少數企業忽視效益與風險的平衡,一味拓展發展空間,盲目投資高風險業務;個別企業甚至不顧法律風險、違章操作、非正常程序決策,隱藏了大量違規風險,對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帶來極大挑戰。近年來一些中央企業因法律風險防范不力所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不僅影響了企業自身經營發展,更損害了中央企業的整體形象,值得認真總結和深思。

          實踐反復證明,越是市場形勢嚴峻,越要堅持合規經營。中央企業各級領導班子要牢固樹立合規經營的理念,不搞違法獲利,不踩法律紅線,不抱僥幸心理,做到違法違規“一票否決”。要牢牢把住企業決策層面的法律審核關,針對上下游一體化的合資合作項目、風險管控難度大的產融結合項目、媒體及資本市場高度關注的敏感項目等,決策時務必做好合規性審查,決不能以時間緊急、項目保密等借口跳過法律審核關。“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要牢牢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在企業經營管理層帶頭倡導講規則、講誠信,自覺形成按規辦事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努力防范違規風險的發生。

          (二)服務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的新任務,更加重視發揮企業法制工作的價值作用。

          企業法制工作的價值,始終體現在保障和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大局上。當前,中央企業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任務依然繁重。集團層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公司治理結構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一些企業主業還不突出,盈利基礎還不穩固;一些企業盲目鋪攤子,經營風險不斷累積。這就要求企業法制工作要在著力解決上述問題中體現自身價值。近幾年來,隨著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深入推進,企業之間的工作差距逐步拉大,分化現象開始出現。一批先進企業的法制工作通過全面融入經營管理,保障依法決策、規范改革重組、防控法律風險,價值作用日益被企業各業務部門、特別是企業領導所認同。但一些落后企業對法制工作的認識卻還比較粗淺,法制工作的價值作用發揮還很不到位,少數企業仍將法制工作定位于“打官司”的層次,將法律顧問定位于“救火隊”的角色。所以,大力推動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向縱深發展、向高端發展,需要進一步認清和發揮企業法制工作的價值作用,并對企業法制工作做出準確定位。

          今后一個時期,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應當圍繞企業改革發展,著力發揮好四個作用:一是在公司治理中,進一步發揮法律規范作用。在公司章程制訂、組織架構設計、管理職能劃分等方面,要深入開展法律論證,明確法律依據,確保權利、義務和責任的科學配置;要通過依法規范董事會建設、實現集團對下屬子企業規范履行出資人職責,確保企業在法律框架內有效實施公司治理。二是在戰略規劃中,進一步發揮法律支撐作用。要根據國家相關行業及產業政策,主動研究、準確把握涉及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圍繞做強主導產業、做優傳統產業、培育新興產業,用足用好國家有關鼓勵政策和法律規定,確保企業發展戰略與國家有關政策法律的要求相吻合。三是在業務拓展中,進一步發揮法律防范作用。要不斷強化法制工作與經營業務的深度融合,切實做好法律風險的事前防范與事中控制。企業拓展業務涉及的并購重組、合資合作、股權轉讓等重大經營行為,都要遵守規范的程序,加強盡職調查和法律審核把關。四是在轉型升級中,進一步發揮法律保護作用。要通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手段,將企業科技優勢轉化為市場競爭優勢,把具有競爭力的產品打造成國際知名品牌,不斷提升企業品牌價值。

          (三)圍繞培育世界一流企業的核心目標,更加重視提升中央企業法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做強做優、世界一流”,是中央企業“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長時期的核心目標。沒有一流的管理,就沒有一流的企業。今年起,國資委正式決定在中央企業開展為期兩年的管理提升活動,其中法律管理是企業管理提升的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全面提升企業法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僅是企業強基固本、控制風險的重要手段,也是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從國際上看,國外大企業普遍重視法律管理。它們很早就置身于市場經濟和跨國環境中,比較習慣于按市場規則運作,企業的法治文化和法律管理能力已經成為綜合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相比之下,中央企業市場化、國際化經營起步晚、時間短,法律管理的基礎比較薄弱,在法治理念、制度機制、管理體系和方法上,較世界一流企業還有不小差距。

          因此,中央企業法制戰線的同志們要抓住這次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的契機,大力提升法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點:第一,全面開展法律管理對標工作。要對標國際、國內行業先進,結合企業實際,深入查找法律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形成全面系統的自我診斷書面材料,并制定好專項整改方案。第二,進一步加強集團法律管控。要順應現代企業管理扁平化的發展趨勢,積極探索集中管控與專項授權相結合的法律工作模式,優化整合系統法律資源,確保在法律管理領域有效實現全集團信息通暢、工作順暢、管控有力。第三,扎實推進法律管理信息化和標準化。要通過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固化法律管理流程,使法律審核論證成為各項業務繞不開、躲不過的必經程序;通過實現各項法律管理工作的標準化,制定法律審核工作規程,推行格式合同文本,完善法律意見書制度,大力提高法律管理的質量和效率。第四,將法律管理提升與落實新三年目標有機結合。要緊緊圍繞新三年目標各項要求,明確本企業法律管理提升的突破口,把“三個完善、兩個提高”作為法律管理提升的重要目標,把“三個100%、兩個80%”作為法律管理提升的基本內容,通過法律管理提升,探索形成企業法制工作發揮作用的長效機制。第五,注意把握法律管理與其他重點領域管理提升的協調與配合。這次中央企業十三個重點領域的管理提升應當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法律管理不僅不能成為企業管理的短板,而且還要通過制度規則、行為規范,保障和促進其他領域的管理提升。要切實做好法律管理體系與企業其他管理體系的緊密銜接,避免體系之間產生不必要的交叉和矛盾。

          在開展法律管理提升活動中,要特別重視加強中央企業之間的交流、學習與借鑒。按照國資委的統一部署,法規局已組織中國石油、中糧集團、中國建筑三家企業,集中編寫了法律管理輔導手冊,在建立健全法律管理制度體系、創新法律管理工作模式、加強系統法律顧問隊伍建設等方面,提供了比較成熟的先進經驗,希望各中央企業認真學習借鑒。

          (四)應對中央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新挑戰,更加重視加強境外法律風險防范。

          隨著國際化經營戰略的深入實施,中央企業“走出去”步伐進一步加快,境外上市并購、承攬重大項目、引進戰略投資等涉外經營活動全方位展開,面臨的境外法律風險也隨之大幅增加,涉外法律糾紛案件呈不斷上升趨勢。分析這些涉外案件,有三個明顯趨勢:一是種類增多。由過去主要以合同糾紛為主,逐漸擴展到知識產權、環境保護、勞工責任、產品質量、證券交易等多領域。二是涉及面廣。有的糾紛不僅涉及一家或幾家企業,甚至可能波及整個行業。三是損失加大。這些糾紛一旦敗訴,動輒數千萬、上億美元損失,有的還可能被排擠出該國或地區的整個市場。因此,中央企業境外法律風險防范正面臨十分嚴峻的挑戰。

          針對上述情況,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好境外法律風險防范工作。一是切實加強對境外企業的規范和監管。集團總部要注意按照法律程序,進一步加大對境外子企業的管控力度。有條件的可以通過在境外單位設置法律事務機構或法律顧問崗位,依法保障境外單位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二是加快完善境外法律風險防范的鏈條。要通過規范相關工作流程,切實將法律審核把關嵌入境外業務的各個環節,從可行論證到立項決策,從談判簽約到項目運營,努力實現法律風險防范全覆蓋。三是進一步健全境外法律風險防范的責任機制。要把“兩個問責”制度延伸到境外企業,境外業務因法律風險防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四是依法妥善應對境外投資審查。要堅持獨立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地位,突出市場化運作特征。五是主動參與WTO貿易政策審議。

          (五)落實總法律顧問履職能力建設的新要求,更加重視處理好“有位”與“有為”的關系。

          隨著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的連續推動,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已經全面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截至今年6月,中央企業全系統在崗總法律顧問達到了1400多人。總法律顧問配備基本到位后,關鍵是要真正發揮作用。今年上半年,國資委法規局對總法律顧問履職現狀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中央企業集團總法律顧問中,專職的僅占61%,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僅占58%;重大事項經總法律顧問簽字才能上報企業主要領導的僅占43%,另有11%的總法律顧問未能確保參加企業重要決策會議。重要子企業涉及的上述比例也不理想。這些數字背后反映了兩個問題:一是部分中央企業對發揮總法律顧問作用仍不夠重視,二是部分總法律顧問的專業素質仍有待提高。

          我常講一句話:“有為才有位,有位更有為。”目前,中央企業總法律顧問“有位”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決,下一步要將重點放在如何更加“有為”上。“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法制工作要全面對標世界一流,并要完成第三個三年目標,這為總法律顧問提供了更加廣闊的事業舞臺,我們面臨的機遇與挑戰并存,只有加快提升履職能力,才能更加有所作為。

          要進一步提升戰略思維能力。總法律顧問要始終圍繞企業發展戰略,緊密結合經營發展難題,從全局的、長遠的角度,科學謀劃本企業法制工作目標任務。要時刻關注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的新變化,結合企業內外部環境,形成正確的法制工作思路。

          要進一步提升統籌領導能力。總法律顧問對上要服務企業決策,取得企業領導的充分信任;對下要領導全系統法律顧問隊伍,形成完整的法律工作體系;對外要協調各類法律關系主體,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內要融入企業經營管理,獲得各職能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工作支持。為此,企業總法律顧問既要有統籌協調能力,也要有領導決策能力;既要有干事業的能力,也要有帶隊伍的能力。

          要進一步提升法律專業能力。總法律顧問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領導崗位。新三年目標強調提高總法律顧問的專職率,其實質是要加快提升專業化水平。中央企業專職總法律顧問往往具有一定的法律專業背景,要適應本企業轉型升級、國際化經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充實新的法律知識,同時加強相關領域的業務學習,努力成為合格的專家型領導干部。中央企業分管法制工作并兼任總法律顧問的負責同志,管理經驗比較豐富,要在組織、領導本企業法制工作方面進一步加大精力投入,同時注意學習法律專業知識,盡快考取執業資格,努力成為法律顧問隊伍的優秀領軍人才。

          要進一步提升自身思想境界。“為將之道,當先治心”。總法律顧問要有所作為,能力固然重要,但思想境界更重要。在這里,我送給總法律顧問八個字:“激情、毅力、智慧、奉獻”。具體來講,一要有干事的激情。自覺把企業法制工作當事業、把總法律顧問職責當使命,充滿激情去工作,享受開拓的過程和成效。二要有堅韌不拔的毅力。企業法制建設是一項專業性很強、難度很大的工作,在推進工作中難免會遇到很多困難,甚至會得罪人。要頂住壓力,不畏艱難,迎難而上,百折不撓。三要有做成事的智慧。要善于協調各方,講究工作方式,主動爭取領導重視,盡快打開工作局面。四要有甘于奉獻的精神。做好法制工作一定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平淡,少抱怨、多投入,不計較眼前得失,長遠看待職業前景和事業發展。總之,廣大總法律顧問只有自覺加強思想修養,努力提高思想境界,才能更好地行權履職、有所作為。

          以上講的五個問題,實際上也是當前推進企業法制工作應當把握的五個重點。希望各中央企業結合新三年目標的落實,深入探索,努力爭取新進展、新突破。

          三、加快落實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的幾點要求

          今后兩年,是中央企業全面實施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最為關鍵的時期。為確保完成新三年目標各項任務,我提出以下五點具體要求。

          (一)進一步增強推進新三年目標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的提出,是與中央企業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的改革發展需要相適應的。近七年來,在國資委的指導推動下,中央企業按照“建立機制、發揮作用、完善提高”的總體思路,一步一個臺階地推進企業法制工作,不僅依法保障和促進了企業改革發展,而且得到了全社會的充分肯定,在提升中央企業誠信守法的良好形象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當前,中央企業要克服經營困難,順利完成保增長、保穩定、渡難關的艱巨任務,同樣離不開企業法制工作的保駕護航。沒有依法治企,就沒有百年老店。全面落實新三年目標,既有利于幫助企業化解眼前危機,又有利于保障和促進企業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所以,我們一定要增強落實新三年目標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特別是工作進展較慢的企業,要圍繞新三年目標任務的各項部署,逐項檢查,迎頭趕上,使中央企業推進新三年目標工作不留死角。

          (二)切實抓好新三年目標實施方案的落實。

          去年底,國資委專門下發了落實新三年目標的有關通知。絕大多數中央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新三年目標的實施方案,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是認真抓好落實。要建立實施方案落實的責任制,明確新三年目標涉及的各個層面責任主體。要強化對實施方案的過程管控,把握時間節點,加強督促檢查。要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完善實施方案,特別是要對照今年7月國資委印發的新三年目標考評標準,查遺補缺,充實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保障措施。要加強對實施方案落實的考評,抓緊制訂本企業的考評標準,建立可操作、可度量的指標體系。要創新方式方法,通過年度通報、企業互查、評先爭優等多種手段,努力將實施方案落實到位。

          (三)確保新三年目標的核心要求得到全面實現。

          新三年目標各項指標落實的好與差,首先體現在企業能否有效防范好法律風險上。新三年目標進入全面實施階段以后,中央企業要緊緊抓住法律風險防范這一核心要求,通過落實新三年目標,更好地實現法制工作的價值。要繼續組織編制和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指引,將面向全員的法律風險防控要求制度化、規范化。要加大對重要子企業的指導推動力度,加快將法律風險防范的硬約束延伸到各基層單位,加強生產經營一線的法律風險識別與評估,盡快在集團系統打造法律風險防范的完整鏈條。要把是否發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違法違規案件,作為檢驗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凡是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企業,都應當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來的管理漏洞,努力形成解決一個案件、完善一項制度、防范一批風險的良性機制。

          (四)始終堅持新三年目標推進中質和量的統一。

          新三年目標提出了要實現“三個100%”和“兩個80%”的硬指標。在啟動階段,我們反復強調,要堅持各項指標要求不動搖。從目前中央企業落實情況看,下一步深入推進新三年目標,既要確保“量”的完成,更要注重“質”的提升。要在全面實現法律審核“三個100%”的同時,大力提高審核質量和水平。通過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確保應審必審;通過建立重大疑難法律問題集中會診制度、跨區域跨領域互助平臺等多種方式,進一步增強審核意見的專業性、準確性和權威性;通過建立審核意見跟蹤評價制度,及時評估審核效果,努力為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利益最大、風險最小的法律路徑。要在確保“兩個80%”按期實現的同時,有針對性地提升法律顧問隊伍的整體素質。要適應企業業務分工日益細化的需要,根據不同法律崗位的能力要求,通過專項培訓、崗位交流、項目鍛煉等方式,著力培養一批精通企業業務、能與國外法律同行同臺競技的行家里手。

          (五)大力培育中央企業法治文化。

          培育企業法治文化,是新三年目標順利實施的重要思想保障。要認真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切實加強法治文化建設。重視抓好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將企業領導、經營管理人員、涉外人員作為普法重點,結合本企業發展戰略和主營業務,確定普法主題和內容,突出針對性,增強實效性。要大力引導全體員工樹立法律至上、守法誠信的法治理念,自覺踐行按章操作、依法辦事的行為準則。要不斷豐富培育法治文化的形式和載體,充分利用法制講堂、知識競賽、案例教育等方式,善于將法律知識提煉為各級人員簡單易記的警言警句,進一步加強法治文化的傳播,努力為推進新三年目標創造更加良好的法制氛圍。

          在中央企業積極落實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的同時,國資委將進一步加大指導推動力度。法規局要會同有關廳局,密切跟蹤新三年目標進展情況,做好定期通報和綜合評價,針對進展較慢的企業開展專項調研和督促檢查。要選擇一批進展快、工作實、成效好的典型企業作為標桿,加大經驗推廣力度,指導企業增進交流、相互借鑒、共同提升。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有關制度,盡快研究制訂總法律顧問規范履職工作指引和境外法律風險防范指導意見。要有計劃地組織好業務培訓,繼續辦好總法律顧問履職能力培訓和法律風險防范專項培訓。

          最后,關于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我再強調三點,與會代表要向企業領導班子做好匯報。第一,企業法制工作水平體現了現代企業科學管理水平。各中央企業對于這項工作只能加強,不能放松,要作為企業一項長期性工作來抓,抓出特色、作出亮點。第二,完成法制工作三個三年目標僅剩兩年時間,各中央企業必須按照國資委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緊完成各項任務,全面實現工作目標。第三,中央企業法律顧問隊伍要大膽開拓、積極進取、奮發有為。開拓中要把握好以下六點:一是敢于啃硬骨頭,要有攻堅克難的勇氣和氣魄;二是盡快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質;三是不斷創新工作方式;四是積極爭取領導重視,特別是企業主要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五是善于突破重點;六是堅韌不拔地抓好落實。總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具有光明的前途,法律顧問隊伍要有滋有味地推進工作,為國內企業當好表率,讓國外企業刮目相看。

          同志們,中央企業全面推進做強做優、著力提升發展質量,對企業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和更高要求。讓我們緊緊圍繞新三年目標的落實,攻堅克難,開拓進取,不斷提升法制工作水平,依法保障和促進中央企業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優異的工作業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中秋、國慶佳節即將來臨,借此機會,我代表國資委和國資委黨委向全體與會代表和中央企業法制戰線的同志們致以節日的問候,祝大家闔家團圓、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相關新聞:
        亚洲国产精品线在线观看